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建筑節能“雙隨機、一公開”
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第362號)
來源:科技處
晉建科函〔2020〕362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事中事后監管,督促各單位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根據我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全省建筑節能“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以下簡稱“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各市自查階段:2020年5月6日-8月15日。
省廳檢查階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二、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建筑節能監管情況,在建項目各方主體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等(詳見附件1)。主要內容如下:
(一)主管部門
是否對本行政區域的建筑節能監督管理;在監管過程中,是否對違反建筑節能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在建項目
1.建設單位是否按照有關民用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委托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從事相關的民用建筑節能活動;是否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公示民用建筑節能相關信息;是否要求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是否要求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是否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是否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2.設計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嚴格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要求進行設計;是否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包括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和建筑使用能耗的專項說明。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建筑是否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3.施工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單位是否建立施工材料、設備查驗制度,配備專人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和設備進行查驗,并將查驗結果記錄在案。是否使用未經查驗或者經查驗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的施工材料和設備;是否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是否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
4.監理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依法對民用建筑節能的施工情況實施監理;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的,是否責令其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是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是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等進行查驗。是否對未經查驗或者經查驗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的材料和設備簽字。
5.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地區所有在建工程進行全面自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填報《建筑節能雙隨機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2)加蓋公章于2020年8月15日前報我廳。
(二)受檢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準備建筑節能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及印證材料,在建工程項目清單,以備抽查。
(三)省廳將組成檢查組對各市進行檢查,聽取主管部門匯報,查看印證材料,抽查在建項目。每市檢查項目從各市在建項目中隨機抽取,居建、公建項目抽查比例均為3%,抽查項目應涵蓋市本級及1個以上縣(市、區)。檢查組執法人員和相關專家可從專家庫和各市抽調。各市要擇優推薦業務能力強、執法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配合省廳開展有關工作。
(四)省廳嚴格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雙隨機抽查工作細則》的要求和程序進行,做到嚴格、規范、公正。發現核查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屬地責任落實不力的主管部門,予以約談、通報。
四、檢查結果應用
檢查組在項目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應責令整改,對有關責任單位要進行批評,記入企業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檢查結束后,我廳將統一匯總,對檢查情況進行全省通報。
聯 系 人:張馬斌
聯系電話:0351-3580513
聯系郵箱:sxjstkjc@126.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