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建管規字〔2024〕128號
各市住建局、城管局、公積金中心,太原房管局,太原、大同、長治、晉城園林局(中心),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綜合執法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充分發揮行政處罰的教育引導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廳研究制定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包容免罰清單(2024版)》(以下簡稱《免罰清單》),現予以印發,同時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嚴格把握適用條件和執法程序
各部門要嚴格把握適用條件,規范執法流程,統一執法標準,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對適用《免罰清單》的執法行為應全程記錄,同時做好相關材料立卷歸檔工作,接受監督檢查。
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
對于適用《免罰清單》的當事人,各部門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靈活運用警示告誡、規勸提醒、走訪約談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教育引導督促其認識自身錯誤,增強守法意識,改正違法行為。
三、強化清單動態管理
各部門在實施《免罰清單》過程中,要及時評估實施情況和效果,總結經驗,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
四、施行時間
《免罰清單》于2024年7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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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6月27日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