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實行“不見面審批”的通知(第175號)
來源:審批處
晉建審函〔2020〕175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和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效率,優化我省營商環境,落實當前形勢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對我廳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實行全程網辦、“不見面審批”;原屬各市住建部門已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審批事項要按照《山西省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辦法》及省審批局有關要求,明確責任,做好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基本流程
(一)廳批企業資質類事項的辦理
企業資質類事項包括: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核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核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核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事項的首次申請、延續申請、升級增項申請、資質證書變更增補申請等。
1.申請企業登錄“山西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sxzwfw.gov.cn),進入相應事項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并上傳有關附件材料。有郵寄服務需要的同時進行郵寄服務信息登記。
2.省住建廳依法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網上申請和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查、辦理審批手續,發布審批結果公告并制作資質證書。
3.審批結果公告發布5個工作日后,省住建廳按企業提供的郵寄服務登記信息將證書郵寄至申請企業,未提供郵寄登記信息的由企業聯系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進行現場領取或郵寄服務信息登記。
4.辦理延續、升級增項、變更、注銷等事項需省住建廳對原資質證書進行處理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網上申請后將資質證書原件郵寄或現場交回省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廳窗口。
5.申請建筑業企業、建設工程設計企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資質需征求相關專業部門意見的,申請企業需提供書面申請材料一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等事項因附件材料較多不適宜網上上傳的,申請企業也可選擇提交書面附件材料,現場遞交或郵寄至省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廳窗口。
(二)廳批個人資格類事項的辦理
個人執業資格類事項包括: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事項的初始注冊、增項注冊、延續注冊、重新注冊、注銷注冊、變更注冊、注冊證書遺失補辦,二級建筑師執業資格、二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的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注冊證書遺失補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事項的變更注冊和基本信息變更,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資格考核的首次、延續、變更、重新、注銷等。
1.申請企業登錄相應事項網上申報系統(網上申報途徑見附件)進行申報,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2.省住建廳依法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網上申請,審查后辦理審批手續,發布審批結果公告并制作證書。
3.審批結果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省住建廳按企業提供的郵寄服務登記信息將證書郵寄至申請企業,未提供郵寄登記信息的,由企業聯系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進行現場領取或郵寄服務信息登記。
4.辦理延續、變更、增項、注銷等事項需省住建廳對原注冊證書進行處理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網上申請的同時將注冊證書原件郵寄或現場交回省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廳窗口。
5.辦理二級建造師注冊事項的,由個人和企業在系統內進行申報,同時發送注冊申請表、勞動合同的1:1掃描件至指定郵箱,由申請企業注冊所在地市級住建局依據《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二級建造師注冊審查工作的通知》(晉建辦綜函〔2015〕719號)進行電子審查并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將審查意見加蓋公章后郵寄至省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廳窗口。
(四)涉及住建部、省外類事項的辦理
涉住建部、涉省外的企業資質或個人資格類事項,申請企業可采用郵寄方式提交相關書面材料,并附回郵地址和聯系方式,也可選擇現場辦理。
(五)省外建設工程入晉信息登記事項的辦理
省外建筑業、工程監理、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辦理入晉信息登記的,不再到現場提交書面資料,辦理方式調整為為全程網辦。申請企業登錄山西省住建廳官方網站省外建設工程企業入晉信息登記系統(http://zjt.shanxi.gov.cn/EnterJin/Login.aspx),按要求提交基本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省住建廳收到申請后,1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信息登記。
二、網上申報、審批的有關工作要求
(一)省住建廳對山西省政務服務平臺及廳官方網站上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進行動態調整。各申請企業可按照辦事指南公布的內容辦理各類行政審批事項。
(二)全程網辦后,申請企業要加強企業內部網上申報管理,完整、真實地提交網上申請及相關附件材料,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省住建廳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三)由省住建廳審批、原由各市住建部門等單位接收報送申請材料的企業資質、個人資格類事項,全程網辦后,各市主管部門等單位不再接收書面申請材料、核對原件。
(四)由省住建廳審批、原由各市住建部門負責接收、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的企業資質類延續(含工程監理企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核準)事項,全程網辦后,各市主管部門不再接收申請并出具審查意見。
(五)實行全程網辦后,省住建廳駐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設立咨詢熱線(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指導辦事企業群眾使用網上申報審批系統辦理有關業務,隨時解決企業群眾遇到的問題,并會同省審批局對網上申報審批系統持續進行完善、對服務流程繼續加以改進,不斷提高辦事企業群眾的便利度和獲得感。
(六)目前省住建廳正會同省審批局推進電子證照工作,電子證照相關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七)各市應參照本通知精神,結合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明確職責和工作要求,明確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等事項的網上申報途徑、辦事指南、審批事項及申報材料清單、審批流程、辦理時限等,做好網上審批、“不見面審批”有關工作。
三、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期間,確需提交書面材料或證照的,建議企業采取郵寄服務方式,盡量避免到現場辦理。
(二)對于確因特殊情況需到現場辦理的,請提前通過咨詢專線預約。辦事人員進入大廳時請自覺、正確佩戴口罩,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本人真實信息登記、接受詢問、測量體溫等必要檢查,并盡量減少在服務大廳內的滯留時間。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因企業延遲復工等原因未能按期延續的,經核實確認后,將按相關規定予以延期。
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19日
(主動公開)